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打卡制度对于经常外出的财务怎么定)

为了规范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财务运作水平,服务公司管理决策,依据《会计法》及其它有关财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公司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该制度执行.

一、财务管理方式

1、公司财务管理体制实行公司总经理审批领导、财务部门实施的管理模式。

2、会计人员应当及时加工处理会计数据,按照公司管理层的要求反馈信息、编制内部管理报表。

3、建立完善的内部财务管理体系,期初制定预算,记录会计数据,期末进行决算考核,实施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以及其它财务会计制度。实施内部稽核制度,实行岗位监督运行机制,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内部审计。

二、财务人员职责

1、财务经理岗位职责:编制、执行财务预算,拟定资金筹集和使用方案,有效使用资金;进行成本费用的预测、控制、分析、考核、督促本公司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完成交办的其它工作。

2、会计岗位职责: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记帐、复帐、报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晰,按期及时。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及其它会计资料。完成交办的其它工作。

3、出纳岗位职责: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积极做好对帐,报帐工作。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完成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1、敬业爱岗。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2、熟悉法规。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3、依法办事。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客观公正。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5、热情服务。会计人员应当熟悉本公司的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公司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6、保守秘密。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领导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公司的会计信息

四、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一)现金的管理

1、现金的使用范围:根据国家颁布《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公司要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出差人员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6)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2、公司与其他单位的经济往来,除在上述范围内可以使用现金外,其他款项均应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3、库存现金的限额管理:根据公司提出库存现金限额计划,经所在开户银行审查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一经开户银行核定,出纳人员应严格遵守。超过库存限额部分的现金必须在当天或次日上午解交银行,以保证现金的安全。收入的现金应存入银行, 不得“坐支”现金。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必须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并在核定的范围和限额内进行,同时,收支的现金必须入账。

4、现金收支的日常管理:对于库存现金的收、支和保管,应当由专职的出纳人员负责办理,非出纳人员不能经管现金。各种现金收付的原始凭证必须经过企业财务会计主管人员或指定专人严格审查。出纳人员在收付现金后,应当在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的戳记,以表示原始凭证上所列款项已经收到或已经支付,并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作为记账的依据。

5、出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规定,加强现金保管,防止丢失和被盗,不得用“白条”顶替现金,不准单位之间互借现金,不准假造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出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不准私设“小金库”和挪用现金,不得“坐支”现金。

6、现金出纳工作的基本原则

公司现金出纳工作必须坚持下列原则,做到手续严密,责任分明,准确及时,安全保管。

(1)钱帐分管原则:公司应当依照《会计法》的规定,实行不相容职务分离,做到钱帐分管,会计与出纳分开。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复核原则: 一切现金收付都要换人复核,做到收款要复点,付款要复核。未经业务技术培训的人员,不得直接对外办理现金出纳业务。

(3)交接原则:交接是指现金、有价单证、保险柜钥匙、财务专用章等交接。交接时,必须办理签收手续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当面交接清楚。

(4)现金收入,先收款后记账。为保证现金收入准确无误,出纳人员应先点收现金,无误后,才按实收现金登记入账。

(5)现金付出,先记账后付款。为确保现金如实反映在“现金日记账”上,出纳人员应先记账后付款,以防漏记或少记。

(6)出纳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办理交接规定:出纳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如没有办清交接手续时,不得变动。出纳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必须有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

(二)银行存款账户管理

。。。。。。。。。。

。。。。。。。。。。

点击下列链接,按照提示,可免费阅读完整文档,但下载不是免费哦:

更多财税咨询、上市辅导、财务培训请关注理臣咨询官网 素材来源:部分文字/图片来自互联网,无法核实真实出处。由理臣咨询整理发布,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处理。

企业税务筹划方案 首次免费咨询

400-835-0088

联系我们Contact Us

福建公司:泉州市晋江万达写字楼B座2306

香港公司:香港九龍观塘创业街25号创富中心1907室

厦门公司: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号新港广场15楼

电话:400-835-0088(企业财税资本问题24小时服务)

邮箱:zx@lichenkj.com

致客户To Customers

希望自己做的事让足够多的人受益,这是我

人生理想和目标。无论我们做的教育还是咨询还是资 本,都是在帮助别人成功。 -理臣创始人 李亚

了解更多Subscribe

理臣咨询微信二维码

关注理臣官方微信

CopyRight © 理臣咨询 版权所有 闽ICP备20008917号网站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