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上市条件(科创板上市条件)

科创板对预计市值在10亿、15亿、20亿、30亿、40亿这五个范围的企业制定了相应的上市标准,即五大标准。想要上市的企业只要能够满足其中一个标准就能够拥有申请上市的资格,从这里也可以看出科创板比较人性化的一面,针对不同的企业设置不同的上市标准,有助于帮助各大企业成功在科创板上市。但是就市场反应来看,第一套标准的使用率是最高的。

预计市值在10亿元的企业想要申请在科创板上市,必须保证其近两年获得的净利润是正的,并且净利润的累计值要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达不到这一条件的企业也可以选择另一条标准,即满足企业近一年的净利润为正,同时近一年的营业收入必须在一亿元及以上。从标准一的规则中,我们可以发现标准一主要看重一个企业的盈利能力,也就是其短期创造利润的能力,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标准一的门槛相对较低,容易达到,据统计,选择标准一的企业占比高达82%。

标准一对于申请上市的企业在市值方面的要求是最低的,从标准二开始,市值开始逐步递增,标准二对于市值的要求为15亿元,标准三为20亿元,标准四在标准三的基础上直接增加了10亿,标准五更是直接上升到了40亿的高度,这样的要求对于大多数企业而言是很难达到的,这也能够解释为什么大多数企业会选择标准一作为其上市标准。

除了对于市值的要求不同以外,五大标准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标准一侧重于对企业盈利能力的考察,尤其是近两年的盈利能力,标准二主要的关注点在于企业的研发支出,具体要求为企业的研发投入必须占比企业近三年累计营业总收入的15%及以上,标准三关注的是企业近些年的现金流量,尤其是经营现金流科创板上市条件,标准四主要针对一些实力雄厚的企业,关注点在于其市场份额及规模大小,标准五注重对企业的行业前景以及对企业自身的核心技术进行考察。

上市是一个公司的重要决策之一,这一决策的成功与否直接决定了企业未来的命运以及发展空间,因此大多数企业在面对上市这个问题时都表现得格外的谨慎。对于在科创板上市的企业来说,市值成为了硬性要求,出于对各种不确定性以及风险的考虑,大多数企业会选择标准一作为其上市标准,而标准五因为其对市值的高要求,很少有公司会选择标准五作为自己的上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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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可能退市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是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包括信息披露重大违法和公共安全重大违法行为;

二是交易类强制退市,包括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一定指标,股票收盘价、市值、股东数量持续低于一定指标等;

三是财务类强制退市,即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包括主营业务大部分停滞或者规模极低,经营资产大幅减少导致无法维持日常经营等;

四是规范类强制退市,包括公司在信息披露、定期报告发布、公司股本总额或股权分布发生变化等方面触及相关合规性指标等。

此外,对于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不得申请重新上市。

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有哪些

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包括:

一是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且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二是上市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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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今日就受理首批科创企业发行上市申请答记者问。截至3月22日17时,上交所审核系统共收到13家公司提交的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上交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部门按照相关规则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了对其中9家企业申请文件的齐备性核对,提出了补正要求。按照相关规定,晶晨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舰芯片制造(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安翰科技(武汉)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申请文件,经补正后符合齐备性要求,上交所决定予以受理。受理通知已通过本所审核系统发送给发行人及其保荐人,发行人的相关申请文件已同步在本所官方进行预先披露。此外,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贝斯达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于3月21日晚间9点后及3月22日提交申请的企业,齐备性检查仍在进行中。上交所将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进行核对,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首批受理的9家企业中,从所属产业、行业来看,新一代信息技术3家,高端装备和生物医药各2家,新材料、新能源各1家;从选择的上市标准来看,6家选择“市值+净利润/收入”的第一套上市标准,3家选择“市值+收入”的第四套上市标准,其中有1家为未盈利企业,9家企业预计市值平均为72.76亿元,扣除预计市值最大的1家(180亿元)后预计市值平均为59.35亿元;从财务指标来看,剔除1家亏损企业(最近一年总资产为241.94亿元,营业收入为36.94亿元,净利润为-26.02亿元),其他8家企业最近一年年末平均总资产为15.32亿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平均营业收入为10.34亿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平均扣非后净利润为1.64亿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各家企业平均营收增速为61.43%,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范围为5-20%。

总的来看科创板上市条件,上述企业所处行业、公司规模、经营状况、发展阶段不尽相同,总体上具备一定的科创属性,体现了科创板发行上市条件的包容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受理指引》等相关规则的规定,上交所收到申请文件后,将及时开展是否受理的审核工作。上述企业申请的受理审核中,着重对申请文件进行齐备性检查,主要关注以下事项:申请文件与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文件目录是否相符,文件名称与文件本身内容是否相符,文件签字或签章是否完整、清晰、一致,文档字体排版等格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招股说明书引用的中介机构报告是否在有效期等。在此,上交所提醒发行人及保荐人认真对照本次出台的科创板制度规则,扎实做好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制作工作,确保申请文件质量,共同提高申请受理及后续审核的效率。除了齐备性检查外,部分申请文件的内容,尤其是招股说明书,与证券监管机构制定的格式准则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例如,招股说明书简单照抄照搬其他板块的文件模板,在结合科创板定位对公司核心技术、行业地位、风险因素等作出针对性的充分披露不够;发行人关于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专项说明、保荐人关于符合发行人科创板定位要求的专项意见论述不够充分等。后续审核中,我们将通过审核问询,督促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完善相关信息披露内容,保证信息披露质量。各发行人和保荐人事先按照要求,准备好招股说明书,可以减少后续不必要的审核问询,共同提高审核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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