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顾问业务(业务财务和共享财务)

财务顾问业务(业务财务和共享财务)(图1)

#证券考试# 导语:“2017年证券从业《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精选汇总”供考生参考。更多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相关内容请访问©无忧考网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频道,或搜索“©无忧考网官微”微信公众号。

证券公司从事财务顾问业务的条件

证券公司从事财务顾问业务的条件:

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财务顾问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公司净资本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具有健全且运行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

(3)建立健全的尽职调查制度,具备良好的项目风险评估和内核机制。

(4)公司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财务顾问业务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誉良好且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财务顾问主办人不少于5人。

(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证券公司申请从事财务顾问业务提交的文件: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其他财务顾问机构申请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资格,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报告。

(2)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公司章程。

(3)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并购重组业务负责人的简历。

财务顾问业务

(4)符合《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财务顾问主办人的证明材料。

(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誉良好和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说明。

(6)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的说明,包括公司风险控制、内部隔离制度及内核部门人员名单和最近3年从业经历。

(7)经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最近2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8)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文件。

证券公司不得担任财务顾问业务的情形: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其他财务顾问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财务顾问:

(1)最近24个月内存在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

(2)最近24个月内因执业行为违反行业规范而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

(3)最近36个月内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处罚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正在被调查。

考点练习:

1、下列关于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应具备条件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公司净资本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B.财务顾问主办人不少于3人

C.建立健全的尽职调查制度,具备良好的项目风险评估和内核机制

财务顾问业务

D.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誉良好且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公司净资本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具有健全且运行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3)建立健全的尽职调查制度,具备良好的项目风险评估和内核机制。(4)公司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誉良好且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财务顾问主办人不少于5人。(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下列关于财务顾问与委托人之间权利和义务的说法财务顾问业务,错误的是( )。

A.财务顾问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B.接受委托的,财务顾问应当指定3名财务顾问主办人负责

C.财务顾问应当建立尽职调查制度和具体工作规程,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进行充分、广泛、合理的调查

D.委托人应当配合财务顾问进行尽职调查,提供相应的文件资料

财务顾问业务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多方当事人委托的,不得存在利益冲突或者潜在的利益冲突。接受委托的,财务顾问应当指定2名财务顾问主办人负责,同时,可以安排1名项目协办人参与。故B项说法错误。

3、下列不属于财务顾问出具财务意见内容的是( )。

A.已对委托人披露的文件进行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B.有关本次并购重组事项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已提交内部核查机构审查,并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C.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委托人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D.指定财务顾问主办人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并按照中国证监会提出的反馈意见作出回复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A、B、C三项属于财务顾问出具财务意见的内容;D项属于财务顾问应当配合中国证监会工作的内容。

更多财税咨询、上市辅导、财务培训请关注理臣咨询官网 素材来源:部分文字/图片来自互联网,无法核实真实出处。由理臣咨询整理发布,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处理。

企业税务筹划方案 首次免费咨询

400-835-0088

联系我们Contact Us

福建公司:泉州市晋江万达写字楼B座2306

香港公司:香港九龍观塘创业街25号创富中心1907室

厦门公司: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号新港广场15楼

电话:400-835-0088(企业财税资本问题24小时服务)

邮箱:zx@lichenkj.com

致客户To Customers

希望自己做的事让足够多的人受益,这是我

人生理想和目标。无论我们做的教育还是咨询还是资 本,都是在帮助别人成功。 -理臣创始人 李亚

了解更多Subscribe

理臣咨询微信二维码

关注理臣官方微信

CopyRight © 理臣咨询 版权所有 闽ICP备20008917号网站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