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有(简述消费税纳税人的筹划方法)

SpecialZone Economy 特区经济 经济与法制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高速发展,人们的收入不断提高。 人所得税的缴纳逐渐成为各阶层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如何合理合法的 纳税筹划,凸显在大众面前。 本文就纳税筹划的特点、意义及方法进行深 入分析,为人们合法减少纳税,增加可支配收入提供有效的建议。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基本方法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的个人收入水平也在不断的 提高,税收和我们每个人的关系也越来越紧密。近年来,个税一直 是两会的热点话题。 2015 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个人所得税存在着税制不合理的问题,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 个人所得税制比较科学, 简单地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并不公 这一看法也得到了全国两会上一些专业人士的认同,但争议依然不小。 在个税起征点年复一年成为全国两会热门话题的背 后,其实是社会各界对目前个税制度引发不公平的担忧。因此,在 目前个税体制下,纳税人如何合法地纳税筹划,以减轻税收负担, 增加可支配收入就显得十分的重要。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是个人(自然人)在现行个税制度下,通 过合理利用各种对自己有利的税收政策和合理的安排各种税务 行为,以获得最大税后利益的一种经济活动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 1.纳税人身份的筹划 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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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 人根据纳税人的住所及其在中国境内居住的时间,分为居民纳税 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由于税法对于两种纳税人的税收政策不同, 因此,纳税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的居民纳税人判定标准合理的安 排在某国的居住时间,以避免被成为该国的居民纳税人而负有无 限纳税义务。 纳税筹划举例:甲是美国居民,准备到中国工作一年半,计划 日来中国,于204 30日回国 按照税法 规定,甲在 203 年度属居民纳税人,其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即其 无论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所取得的收入都应当按照税法规定缴纳 个人所得税 如果甲于 203 日来中国,于204 日回国,这样甲仍然在中国居住一年半, 但他属非居民纳税 人,负有有限纳税义务,即其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税 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收入不需要在中国 纳税 这是因为其在中国的居住时间跨越了两个纳税年度,而且 均没有居住满一年 另外,纳税人也可以通过人员的住所(居住地)的变动或人员 流动降低税收负担 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转换。 由于不 同类型企业所缴纳的所得税是不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有 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不仅需要缴纳 25%的企业所得税,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股东从法人企业取 得的税后利润还要缴纳 20%个人所得税,形成了双重纳税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则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要其投资者按照 5%~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缴纳 个人所得税,因此,可以根据企业的经营性质、经营规模、收益情 况选择合适的企业类型,以实现税收负担最低 纳税筹划举例:假设有一有 人共同投资创办的公司,每个人投资数额相同 203 年度公司利润总额为 00 万元,在无纳税 调整事项的情况下,税后利润全部分配,若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 司,则每位股东的实际收入计算如下: 公司的税后利润为 00-25%)=75万元),各股东可分得 的税后利润为 755=5 万元), 每位股东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为 520%=3万元),各股东获得的实际收入为 业与个人共缴纳所得税款25+35=40万元) 若转变为合伙企业其他条件不变),则每位合伙人的实际收 入计算如下: 由于合伙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各合伙人可分得的税 后利润为 005=20万元),适用税率为 35%,各合伙人应纳个人 所得税额为 2035%.475=5.525万元),每位合伙人获得的实 际收入为 25.525=14.475万元),合伙人共缴纳个人所得税 5255=27.625万元)经过比较,在合伙制下共节税 427.625=12.375万元),各 合伙人实际收入增加 14.47512=2.475万元) 2.计税依据的筹划 工资、薪金福利化,降低名义工资 通过增加职工福利,如 增加不计入工资、薪金的补贴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 费津贴、午餐补助)、缴交五险一金、提供免费工作餐、住所、报销 交通费等,降低员工名义工资,减轻其税收负担,增加员工实际可 支配收入 纳税筹划举例:张女士每月工资、薪金所得为 元,每月需付房租 25 那么其每月应纳税额为135)2%555=745 255745=6255元)若公司为张女士提供免费住房并将交通费予以报销,将名义 工资降低至 元,那么其每月应纳税额为735)1=245元),实际可支配收入为 7245=6755元) 由此得出,经过筹划在公司支出没有变化的情况下,张女士 实际可支配收入增加,每月少缴税款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财会学院,福建 福州 3502) 115 特区经济 Special Zone Economy 2015 平均多次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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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所得采用的 是超额累进税率,税基越大,税率越高,如果纳税人每月的收入高 低不同个人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有,并且相差悬殊,可以考虑将每月工资平均分摊,这样原本 收入较高的月份适用税率就会降低,从而少缴税款,增加纳税人 的实际可支配收入。 纳税筹划举例:某纳税人为某企业销售部门员工,其工资按 照基本工资加提成的方式发放,由于该公司销售的产品有淡季和 旺季, 每月工资相差悬殊,1~3 4000元,4~10 10000元,11~ 12 月份应纳税额为(4000-500)%=5(元),4~10月份 应纳税额为(10000-500)20%-555=745(元),~2 月份应纳 税额为 全年应纳税总额为5+7457=5260(元)。 如果企业考虑到纳税人的实际收入, 为其员工进行纳税筹 划,将其工资按月平均发放,那么会为纳税人节省大笔税款。 该纳税人全年工资共计 2=8800 (元),平均每月工资约为 880002=7(元),适用税率 0%,每 月应纳税额为(7-500)0%-05=278.(元),全年应纳税总 278.2=9.6(元),与纳税筹划前相比节税526-9. 6=9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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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适用税率的筹划 个人独资企业分立降低累进税率。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所 得采用 5%~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其特点是应纳税所得额越 高,适用的税率就越高,纳税人承担的税负也就越高。 因此,当个 人独资企业拥有多项相对独立的经营业务时,可以考虑将其分立 成多家个人独资企业,这样在总收入相同的情况下,降低了每个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降低投资人整体税收负担。 纳税筹划举例:某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范围主要是销售商品和 加工、修理业务。 年度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为5%-.475=.75 (万元)。 若假设总收入不变,将该企业分立为两个独立的个人独资企 两个个人独资企业该年度应纳税额为8%-.97552% -.75=2.5(万元)。 通过分立个人独资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后节税 .75-2.5=. 25(万元)。 各种所得形式转换降低税率。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属分类 所得税制, 对于个人的不同所得采取不同的征收方式、 税基、税 例如,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是%~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 率,而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是 2%的比例税率,两者的区别在于 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后者则不存在此关系,在应纳税 所得额较低时,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远低于劳务报酬所得适 用税率,因此选择将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工资、薪金所得可以节 是将工资、薪金所得转换为劳务报酬所得就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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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举例: 某高校张教授在本校每月工资为 元,该公司以工资薪金的形式为其发放工资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张教授每月 应纳税额为(42-5)5%-555=427(元)。 通过 纳税筹划张教授可以考虑转变其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从而将其从 该企业获得的工资、薪金转化为劳务报酬形式,这样其每月应纳 税额为(4-5)%-27552(-2%)2%=95 (元),减轻税收负担 427-95=2875(元)。 4.优惠政策的筹划 国家为了鼓励个人为公益事业捐赠,采取了捐赠所得税前扣 除的优惠政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 24 条规定, 纳税人通过有资格接受公益捐赠的社会团体进行公 益性捐赠, 而且捐赠的数额在法律允许的范围 (应纳税所得额 %)之内,便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予以扣除。 并且根据《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纳税人通过 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个 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因此,应合理选择捐赠对象和捐赠途径,在 最大限度降低应纳税额。 纳税筹划举例:某歌星参加一场演出,取得出场费 万元,他准备将其中的 万元捐赠给贫困山区希望小学,以支持贫困 地区的义务教育事业发展。

若不通过有资格接受公益捐赠的社会 团体进行公益性捐赠, 则捐赠额不可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其 应纳税额为 如果事先进行纳税筹划,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向该小学捐赠,其应纳税额为(2-)4% -.7=.(万元),可节税 万元。二、结语 我国个人所得税开征至今只有短短的二十多年时间,其制度 以及征管手段还不是很完善。 因此考虑到我国国情,为了适应社 会需求,体现国际准则,现阶段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正在不断 地完善。 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在现阶段还处于起步阶段,需要 不断根据税法制度的完善而发展。 其还要不停地研究探讨,在探 索的过程中,既提高人们的纳税意识,增加可支配收入,又避免出 现诸如只关注筹划收益,忽视涉税风险;只关注节税收益,忽视隐 性成本;对税法缺乏系统的了解,照搬筹划方法;名为纳税筹划, 实为偷税漏税等等纳税筹划误区。 因此,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是 一个很有现实意义的课题。 参考文献:[1]刘振彪.税收筹划实务与案例[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3. [2]伊红.纳税筹划[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4. [3]张玲.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研究[J].中国商 贸,2015(02). [4]袁靖.个人所得税筹划分析[J].中国外资,2013(12. [5]刘伟.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公司的税负差异[J].财会月刊, 2014(12. [6]周海燕.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可行性研究与应用[J].财经界(学 术版,2015(02. 作者简介:何畔(98 年-),女,汉族,辽宁辽阳人,福州外语 外贸学院财会学院,硕士研究生个人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有,中级会计师。 研究方向:财务管 理、税法。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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