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税(避税地增值税避税)

本文是对话题:【薪酬】怎么样才能合理避税?存在...的摘抄和点评

我们公司是一家高科技企业,虽然只有30多个人,但是大部分都是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对于这些技术人员,公司支付的薪酬比较高,所以他们基本上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每个月少则几百元,多则上千元。虽然看起来每个月几百块不多,但是,一年算下来也不是小数目。经常有人表示现在生活压力大,希望公司能够为他们合理避税如何避税,减轻负担。

公司目前只有我一个行政人事专员如何避税,我也不知道该怎么样做才能合理避税。

请教大家,怎么样才能合理避税?存在哪些风险,应该如何规避?

如何避税(避税地增值税避税)

lym源849798456说:

    合理避税,首先要尊重国家税法,依法合理避税、纳税,其次是结合企业的实际,HR如何依法结合企业薪酬福利等管理办法,做到合法避税最佳状态;合理避税不是逃税或漏税,这是一种符合国家正常税法范围内的活动。合理避税需企业各部门的配合,合同的签订、款项收付等等各个方面都要考虑。对国家现有税法规定的熟悉,不同税率、不同纳税方式的灵活应用,使企业创造好的利润更多的部分合法利企业发展。避税的种类按其特征和内容分为国内避税、国际避税和税负转三种形式。案例中提到的是高科技企业员工避税问题,不管哪一种情况,都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即国家税法,做到合法避税。
一、企业依据国家税法,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出合理的薪酬福利制度
1、合理运用国家税法中的免税政策。企业中的各项目合同,必须注明含税提供正式的税票,不要轻易放弃索取发票的权利。安置“四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35%以上的民政福利企业,其经营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范围内(广告业除外)的业务,免缴营业税。 如在企业管理,员工配置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按比例:在职工100人:1人安置一个残疾职工,可给企业节省6000元-8000元的残保金;安置下岗、退伍军人、应届大学生、劳改、劳教人员达30%以上可减免三年所得税及附加税。企业可提高坏帐准备的提取比率,坏帐准备金是要进管理费用的,这样就减少了当年的利润,就可以少交所得税。
企业可以尽量缩短折旧年限,这样折旧金额增加,利润减少,所得税少交。另外,采用的折旧方法不同,计提的折旧额相差很大,最终也会影响到所得税额。
2、打好时间差,依据企业签订的合同时间、货物交付时间、开票回款时间等因素,使收支运转发挥最效能。
3、合理提高员工福利,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调整员工收入的分配支付情况,结合个人所税的比例,做到合理的避税。
二、国家税法的相关规定
1、国家税法实行分类所得税制,分为11个税目:(1)工资、薪金所得。3%-45%;(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5%-35%;(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5%-35%;(4)劳务报酬所得,20%-40%;(5)稿酬所得,14%;(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20%;(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20%;(8)财产租赁所得,20%;(9)财产转让所得,20%;(10)偶然所得:包括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20%;(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20%。
2、国家税法规定:(1)人个所得税的计算: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工资、薪金所得税的计算:(1)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元的,税率3%,速算扣除数0元。(2)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45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元。(3)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4500-9000元的部分,税率20%,速算扣除数555元。(4)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9000-35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1005元。(5)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5000-55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2755元。(6)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5000-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5505元。(7)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13505元。

如何避税(避税地增值税避税)

我的点评

很全面!

我是自然说:

合理避税,不仅仅个人需要,其实企业也是需要的。
税,我们的税,其实是蛮重的,不可否认,同时,没有税收,又哪来我们的公共设施呢?看似矛盾,其实理亦在其中,合理就是好,对吧?
怎么样才能合理避税呢?这就涉及到好几个层面的事了,先谈谈我的个人想法:
一是,个人所得税是与企业产值/销售额是关联的,若企业本身规模小人数不多,销售额在一定范围,也就意味着公司里的个人所得税总额是有一定的区间值,具体的区间值按照当地不同而不同,也就说明缴纳太高或太低都是不合理的。
二是,个人所得税是与个人工资(含补贴、奖金)挂钩的,社会保险中的个人交纳部分、住房公积金中的个人交纳部分是税前列支的。
三是,个人所得税在企业里都是按照工资全额上报征收的吗?其实也是,非也非也。以下就是要谈的重点:
面试沟通在薪资谈判时,我们不可回避的问题就是工资是税前还是税后的,依据不同岗位我们会确定是税前或是税后工资,这实际就是员工他实际能拿到多少工资,若是税后工资,税是企业为其负担。为此,偷偷的说,只供参考,只可意味不可言传哦!
1.公司里建两个账户发放工资,一个是公司账户发放,一个是个人账户发放。这为个人、企业都减轻税收,当然若税务局查的严,有补缴税收的风险。当然,查的可能性不大。
2. 与员工约定,一份工资分成两个人来发,这看似降低了个人所得税,有非在职人员在职公司的劳动关系风险。
3.可协商,部分工资,员工以正式发票来填补,公司做账时按照费用支出。
话归源头,避税,都是在合理的范围内,每个企业的管理模式不一样,都在合理避税。所以:
1.  我们HR没有必要去回避此事,以为这是啥高大上且神秘的事,每个企业都在做,只不过有些做的更艺术些,有些做的更实际些。
2.  避税,又不仅仅是HR的事,更多的是企业层面上的事(企业规模、管理模式、所在行业、所处阶段等等)及财务运作方式的事,我们HR只能是建议权而非决定权,我们要跟着企业的思路去走,而非想当然。
 因此,我们可收集各方意见,建议相关的操作,由公司决定!

我的点评

方法很好!

流音桥说:

一、问题
1、高科技企业,30多人,大部分都是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技术人员薪酬较高。
2、个人所得税较高,有人表示生活压力大,希望公司合理避税。
二、分析&建议
1、我所知晓的避税的几种方式
避税有好多种方式,但是,能够说达到合理避税的,几乎没有。既然要分析避税的利弊,不妨我们先来谈一谈避税的几种方式。虽然为了分析这次的案例,我也学习了一些避税的措施,但是既然国家收取税收,必定是有其道理的(且不管税收了之后后面做得如何)。我在此希望各位HR在了解了这些方法后,不要轻易使用,更不要说这是从三茅卡卡那里学来的(我可不是专业避税公司)。其实避税我自己没操作过,我也只是见过一些。
(1)国外账户避税——操作难度大
有些公司注册在国外,不同国家有不同的税收标准。公司注册在一些税收政策较好的国家/地区(如香港),并且也在该国家/地区也设立员工账户,通过境外账户达到避税目的。其实这是很多公司(特别是跨国公司)合理降低营业税的一种手段。
但是,这个方法我也只是听说过,具体怎么操作,我也不清楚。想必难度不小。
(2)职务报销费用避税——注意利弊得失
这个相信知道的人就比较多了。利用职务报销形式,由员工提供报销发票,将部分工资列入业务费用科目,降低税收(注意同时也降低了社保基数)。这种方式对于员工来说风险略大于企业,将来万一产生劳动纠纷,对于工资基数的确定,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类似的还有发放现金(不列入工资科目)方式。
实际上这并不是一种合法的避税方式。
(3)利用好税收等级,合理微控——考验数学,规避量与风险均较小
可以通过分摊提成、年终奖等大宗收入,筹划降低税负,由于当前个人所得税采用多级累进税率,纳税人的应税所得额越多,其适用的最高边际税率也就越高。薪酬如果搭配合理可合理避税,减少个人所得税的实际支出,关键是要找到个税计算上的临界点。也就是说,理论上来讲,由于年终奖有其特殊的计税的方法,所以可以通过调整每月基本工资和年终奖的比例,来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
国税发[2005]9号文件基本规定是:“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
1、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3500元时,年终奖扣税方式为: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2、当月工资低于3500元时,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3500-月工资))*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3500-月工资)除以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举个具体的例子:
假设A员工每月扣除工资社保后应税收入为6000元,年终奖为12000元,合计全年收入6000*12+12000=84000元。A员工全年所得税如下:
工资所得税:(6000-4500)*3%=45元
年终奖所得税:税率:12000/12=1000,应一级税率。即年终奖所得税=12000*3%=360元
A员工合计全年所得税=45*12+360=900元。
假设B员工每月扣除工资社保后应税收入为5000元,年终奖为24000元,合计全年收入5000*12+24000,也是84000元。B员工全年所得税如下:
工资所得税:(5000-4500)*3%=15元
年终奖所得税:税率2400/12=2000,应二级税率。即年终奖所得税=24000*10%-105=2295元
B员工合计全年所得税=15*12+2295=2475元。
由此可见,同样的收入,不同的分配结构,最终实际缴纳的所得税是不一样的。(以上只是举例,现实操作中还要考虑到各种其他因素)
同样,谈到分级税率,根据公司的薪酬体系核算下来的年终奖,有时候员工实际所得差一块钱,也许就是差一个税级的可能(之前某报纸上也有过此类分析文章),即年终奖如果员工正好接近临界点,少发1块钱,也许可能会降低几百元甚至更多的所得税。
不过,现实中这从公司角度来讲账务处理可能麻烦,其次财务部门可能也面临一定的风险(我说的临界点问题,到时候员工说你少发工资,你怎么说?),因此公司并没有动力来帮员工筹划税负。
(4)其他避税方式(我所知毕竟有限,相信还有企业有其他的避税方式)。
2、权衡避税利弊得失
要想大幅度避税,首先我认为这基本上不太可能算是合法避税。既然合法避税(我前面分享的第三种),那么相信避税的幅度也不会大到能从根本上解决所谓的“生活压力大”的问题。
而且,这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都属于技术人才,相信很多一线大城市(至少上海是这样)是有很多针对高端人才的倾斜性政策,诸如居住证积分、落户等政策。但是,为了达到各方面的合理把控,这类人才的评定也越来越多地会与员工的缴税和社保缴纳情况关联。
譬如说,一名博士生,毕业后的工作,其所得税基本都是按一级税率执行,社保都是按最低基数缴纳,怎么想都不太合适吧?如果他的工作所得收入真是如此,那这人还是人才吗?所以,有时候避税是眼前得利,但有些政策却是要长期考虑的。(上海有很多博士居住证满7年排队落户,在这关上被筛掉)。
在这里我要说的是,不要妄图动国家的歪脑筋,国家若要想办法治你,方法多得是,只是用不用的问题。
类似的问题相信还有(譬如劳动纠纷的工资基数确认等),所以,员工要提出避税,有些利弊,作为HR来说,也是要告知员工,由员工自己权衡好。否则,到时候做了好事还被人记仇,HR中不少的。
3、员工那边如何解决
虽说大家对缴税都比较排斥,确实国内有些公共服务达不到令人满意(在国外公共服务/公务员没做好,纳税人是可以抗议的,中国暂时做不到),但是这是一项国家政策,如果一定要抗衡,未必有太多好处。
既然是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资很高,却说生活压力大,动起一年下来为数不多的所得税的主意,我相信醉翁之意不在酒。
对于这个问题,一方面如我前面所说,HR要能够做好避税与否的利弊权衡和正面引导工作,另一方面,倒是可以考虑从其他方面疏导解决,甚至员工可能对公司其他方面有异议,只是拿这个来发泄也未尝不可能。
譬如,工资高但却还抵不过所得税的压力的,说明其个人资产规划做得不好,那么可以利用工作之余,请一些外部培训机构老师将一些关于个人资金规划和理财方面的课程,公司也可以购买一些理财方面的书籍供员工阅读学习,甚至可以出面洽谈一些团购理财项目(这个就要视情况谨慎考虑,小心为妙)。这样既可以解决一些培训问题,也可以解决员工的生活压力问题,授人以渔调控好自己的资金收入。
还有可能员工也只是找个口子让HR有点事做(略有点吃饱了没事干的感觉),那么HR可以平时多了解一下员工近期的思想动态,发掘员工关注的焦点,借助一些企业文化和团队活动来引导,也不失为一种办法。谁叫我们HR是杂务桶呢。这个就仁者见仁了。
即便是最终真要考虑实施,我相信HR也要想好万全之策,至少也得把公司高层拉下水吧,避税这种事,老板和高层捞不着好,你能指望他们支持?那这个就是汇报的本事了(方案、措施、风险、好处坏处等等)。
三、总结
1、避税方式有多种,但大多不是合法手段,不是很值得推荐。即便是合法的,一方面金额不会太大,另一方面吃力不一定讨好,所以日常企业中并不多见。
2、即便是真要避税,虽说眼前是多拿钱了,但是长远来看,未尝没有风险。作为HR来说,不能人云亦云。员工毕竟所知有限,不如我们专业。帮助员工权衡好利弊,然后再让员工选择,并落于白纸黑字,以免到时候被反过来摆一道。而且,即便是员工选好了,实施不实施,还是得公司说了算。
3、有时候,员工喜欢指东道西。表面上说是一件事情,其实心里是因为另一件事。作为HR来说,了解清楚状况,在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帮助其治本而不是治标,才是正道。否则,迟早被员工耍得团团转(别觉得你是HR为员工做事,员工就一定会对你感激涕零,真的……)
以上,个人观点,欢迎大家一起讨论。

我的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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