薇娅干的事,很多大主播也在干,设立工作室,将个人所得,变成企业经营所得,有人说,这是税务筹划,合理避税,很多主播心动了,买下了他们的服务。
在直播间带货,如果是以个人名义,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按3%-45%七级累进税率征税,上亿元的销售额,肯定是按照最高的45%征税。
以公司的名义,纳税的是公司,这些佣金、坑位费都被包装成经营所得,按照5%-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
这样的话,主体不同,缴纳的税额也是不一样的,虽然看起来差别不大,但是对于日进百万,千万的头部主播来说企业税收筹划,1%,都是普通人几辈子难以企及的收入。
于是,不少的主播,选择设立个独,合伙企业,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相比较个人所得税,少了10%。薇娅这里就涉及到这个问题。
大数据下,这些操作都是掩耳盗铃。
尤其,网红主播已经被定义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与明星的地位相同,那么偷逃税的后果也差不多,都是劣迹艺人,虽然偷逃税之后,及时补交企业税收筹划,一般不产生刑事责任,但是还有各种行业限制惩戒,以后的带货生涯,就此凉凉。
而且,这些头部主播往往都有各种各样的签约,厂家,MCN,后续还面临各种违约风险,赚到手的,现在都要还回去,刚过去不久的双十一,一晚上卖货80多亿元,曾经有多风光,现在就有多狼狈。
更多财税咨询、上市辅导、财务培训请关注理臣咨询官网 素材来源:部分文字/图片来自互联网,无法核实真实出处。由理臣咨询整理发布,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