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条件有哪些(新三板上市条件 公司年盈利)

什么条件才能上市公司

从证券法上将有意义的部分摘录下来:

第十三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四)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第十四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

(一)公司营业执照;

(二)公司章程;

(三)股东大会决议;

(四)招股说明书;

(五)财务会计报告;

(六)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七)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

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第五十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上市公司条件有哪些(新三板上市条件 公司年盈利)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在过去的新股发行中,证监会曾经有过一些内部规定:

比如:三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要高于10%且任何一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不得低于6%,

但现在基本上已不参照这个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公司成立时间须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组而设立的,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的公司改组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成立时间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果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不少于15%。

(5)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于已上市公司,由于种种原因,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有权决定暂停或终止其股票上市资格。 当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其股票上市即可被暂停:

(1)公司的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上市公司条件有哪些(新三板上市条件 公司年盈利)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公司成立时间须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组而设立的,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的公司改组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成立时间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果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不少于15%。

(5)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于已上市公司,由于种种原因,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有权决定暂停或终止其股票上市资格。 当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其股票上市即可被暂停:

(1)公司的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

(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4)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

当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其股票上市可被终止:

(1)上述暂停情况的(2)(3)项出现时,经查实后果严重;

(2)上述暂停情况的第(1)项、第(4)项所列情形之一,在期限内未能消除,不具备上市条件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3)公司决议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关闭或者被宣告破产。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上市公司是指股票可以在二级市场上自由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具体要求如下:

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其股票经过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二是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三是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以连续计算;四是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五以上;五是公司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六是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只有符合了上述条件,才能批准其上市进行交易。

有限公司要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后才能申请上市,不过没什么实质影响,只是履行个变更程序而已,绝大多数上市公司都是在有限公司的情况下就开始准备上市的。条件比较复杂:

上市公司条件有哪些(新三板上市条件 公司年盈利)

首先判断企业规模和业绩情况:国内A股分为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三个板块,主板除了规模更大外,与中小板在条件上没有明显区别。中小板和创业板的门槛相对清晰,目前中小板上市企业一般上市前最后一年净利润在5000万以上,创业板在3000万以上。这个指标不是硬性的,个别行业和个别企业可能更低些。从目前证监会的改革方向上看,中小板的门槛可能会放低。创业板要求企业的创新性和成长性较高,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率要在30%以上。这些数不是硬性指标,但有很强的参考意义。如果预计一两年后能够达到这个指标,那从现在就着手准备上市是比较合适的。

其次要看行业:是不是限制性行业,行业的毛利水平,企业在行业中是否占有龙头地位或者有一定的竞争优势,行业是不是有成长性……

再次看企业的历史沿革:出资、股权之类的是不是清晰,民营企业是不是涉及集体企业改制问题,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是否发生过变更……

然后看经营:是否依赖大客户或者单一市场,抗风险能力如何,是否依赖关联交易,有没有同业竞争,如企业能有点技术含量最好,专利、商标、土地、房屋权属是不是清楚,上市募来钱准备投什么项目……

还有合法性:最近三年是否受过重大处罚,包括税收、环保、土地、社保、海关等等各个方面。

还有很多条件,具体的可以看《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管理办法》和《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

上市公司,就是达到一定经营规模,有市场发展前景,有着连续三年赢利的有成长性的企业,在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而能够在资本市场上挂牌上市融资的股份公司。企业员工如果成为该公司的股东,而其股东的收益权主要包括如下两条:

1、股东有权要求公司根据法律和章程规定,依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分派股息和红利;

2、股东有权在公司按照《破产法》的规定,清偿掉所有债务之后,获得剩余财产。另外,公司上市后还可以投资于另外某一家上市公司,成为这家上市公司的股东,而其股东的收益权利将还是同上一样。公司在其改制获批上市后,将会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有利于经营者和企业职工一同关注公司的成长业绩,有利于促进公司员工努力工作,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业绩!首先,企业从资本市场募集得到的资金的再投入,补充了流动资金,扩大了企业的产能和规模,提高了生产产量,从而,进一步提高了目标市场的知名度、占有率和销售量,上市公司因此可以进一步做大做强,为公司业绩的提升提供了动力。企业要有发展,公司业绩就要有提升,拿提升的业绩给员工发奖金!公司改制上市后对于公司经营行为的规范,对于公司业绩的提升,提供了一定的保证!但是一般民营企业上市前会对管理层进行股权激励,实质是以较低的价格让核心人员入一些股份,但范围相对小,像楼主这种情形,只是副经理的这个级别又是刚进公司,反正我接触了那么多拟上市的公司还没碰到股权激励覆盖到这个层次的,一般的都是高管层和公司元老。上市后的待遇取决于公司的业绩和薪酬政策,并不是说上市了待遇就一定有大幅提高。上市对楼主的好处,其实主要体现在个人发展角度,因为在上市公司任职和在非上市公司任职,同样的职位但对行业或市场来讲级别是很不一样的。因为公司一上市规模就立即膨胀数倍甚至十几倍。就好比突然由一个中小型企业的主管变成了一个大公司的主管,职业发展前景会比较好。也就是说理论上没有半毛钱关系,实际上也没有半毛钱关系。那些股份都是上市前都确定好了的,不会在上市后随便分的,再说上市了那股份就是金子啊,谁愿意拱手送人啊。老板心情好给你涨涨工资最好,不涨你也没辙,前段时间一个客户他们公司上市了,我问他:你们公司上市老板给你们发了多少奖金啊?她说:每人发一件T恤。要说好处还是有的,不过都是隐性的,比如公司上市知名度提高了啊,你自己跟别人说起来也有面子啊,还有上市会促进公司的发展,然后你自己的发展也就受益了啊。另外上市公司的股东与上市公司员工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股东是出资人,拥有股票,员工是雇员,不过原来的公司上市时,会有些公司有内部职工股,目前发行的股票已经没有内部职工股的概念了。要说好处,那就是公司发展了,员工跟着发展了。

一、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二、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公司经营合法、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第三、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第四、上市公司的注册资本至少3000万,公开发行的股份是公司总股份的1/4以上上市公司条件有哪些,股本总额至少4亿元,公开发行的股份10%以上;第五、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第一、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在最近的3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3000万以上;第二发行前的股份总额至少3000万以上;第三、在最近的一期没有弥补亏损;第四、最近一期的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20%以上;第五、最近的3年会计年度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累计至少5000万,或者最近的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3亿以上;第六、上市公司主要是募集资金,但是募集的资金之前必须要制定出严格的资金用途,所以重点是要严格核查公司是否具备上市条件;所以对于上市公司审核条件是非常严格的,按照以上六项严格把关上市公司的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4、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与主板市场不同的一类证券市场,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创业型企业、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产业企业等需要进行融资和发展的企业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在资本市场有着重要的位置。在中国的创业板的市场代码是300开头的。与主板市场相比,创业板的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宽松,主要体现在成立时间,资本规模,中长期业绩等的要求上。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在创业板IPO上市的基本要求,政策依据是最初于2014年中国证监会第26次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的《首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本管理办法在2015年12月30日由中国证监会进行了修正完善。

1

主体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3、注册资本已足额出资,历次资本变化已经履行程序。以非货币资产出资的,资产已经过户。(未足额出资,或出资资产不能过户的,需以货币资金补足。)4、公司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比如:取得房屋、土地、机器设备、车辆、无形资产、专利技术等资产的途径合法,有证件证明其产权属于公司,无权属证明的应办理。)5、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淘汰类,禁止投资类的产业重点关注。)6、最近2年内,公司主营业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更。(核心技术人员也要不发生重大变化)7、股权清晰,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股东不超过200人,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股东不得是职工持股会、工会等。)2

规范运营

1、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建立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需有记录证明以上机构已经运作,相关制度已经得到有效执行。)2、任职资格:董事、监事和高管不得有以下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7)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8)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3、内部控制: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4、守法经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无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财政、工商、税务、环保、土地、海关等法规。不为职工交纳五险一金、职工集资、票据融资、土地以租代征等都属于违反相关法规。3年从违法时算起。)5、担保合法: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过董事会批准;对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过半数批准(被担保股东回避)。6、资金占用:公司资金不得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3

财务会计指标

上市公司条件有哪些(新三板上市条件 公司年盈利)

1、盈利要求:

最近2年连续盈利,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这个盈利要求,最近已默认改为最近1年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三年净利润1一个亿)2、资产要求: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3、股本要求: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4、资产负债结构:资产负债结构合理,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5、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不得存在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1)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2)行业地位或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3)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4)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5)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6、会计报告:会计报告编制规范、真实、及时、合法。7、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省级政府优惠政策与国家法律不符的,股东要承诺需要补税时补交。)8、或有事项:公司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其他事项

需要关注的是证监会在2015年底修正管理办法时,删除了两条内容,一个是涉及企业独立性方面的要求,另一个是涉及募投资金用途方面的要求。虽然这两部分内容已经删除,但我们在实际业务中,还是应该关注“独立性”和“募投项目”的问题。在独立性方面,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资产独立:企业拥有完整的生产经营系统及配套设施。2、人员独立:高管人员不得在其他企业兼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不得在其他企业领工资;财务人员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3、财务独立:财务决策、财务制度、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人员独立,不与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号。4、机构独立: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机构混同的情形。5、业务独立:业务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的管理和披露上市公司条件有哪些,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同样,在募投项目方面,应该关注募投资金的目的,募集的金额是否与企业规模、财务状况等相适应,同时募投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事项,并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上市分很多种:外资企业中国上市、中资企业海外上市、港澳上市等,现在就最普遍的中国公司内地上市的基本要求、流程及相关费用等概括如下:

公司上市的条件,以下条件必须全部满足,缺一不可:

1、其股票经过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以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五以上;

5、公司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上市大致要经历以下步骤:

1、拟写公司上市方案及可行性报告。

2、聘请律师介入为公司完善有关公司管理的法律文件,按公司法的规定完善公司的组织机构,并拟写、整理关公司上市的法律文书,如有涉诉案件的,律师代理完成有关诉讼工作。

3、聘请注册会计师介入完成有关公司上市的审计工作,并完善财务报表和原始凭证。

4、聘请券商进行上市辅导、推荐。

5、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及有关上市法律文件报证监会审批。

6、审批。

7、上市。

8、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上市后三年财务审计。

三、公司上市所需要的时间:

从拟写可行性报告准备上市时起,到通过审核上市,大约需18个月。

四、公司上市的支出中介费用

1、律师费:20万以上。

2、注册会计师费:60万以上

3、券商中介费:150-200万以上

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上市条件后,只是具备了申请上市的资格,而要真正成为上市公司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方可上市。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程序如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报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文件。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股票上市交易申请,予以批准;对不符和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批准。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批准后,被批准的上市公司必须公告其股票上市报告,并将其申请文件存放在指定的地点供公众查阅。经批准的上市公司的股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交易。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公司股票可以到境外上市,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作出特别规定。

1.借壳上市:是指上市公司的母公司(集团公司)通过将主要资产注入到上市的子公司中,来实现母公司的上市,借壳上市的典型案例之一是强生集团的“母”借“子”壳。强生集团由上海出租汽车公司改制而成,拥有较大的优质资产和投资项目,近年来,强生集团充分利用控股的上市子公司—浦东强生的“壳”资源,通过三次配股集资,先后将集团下属的第二和第五分公司注入到浦东强生之中,从而完成了集团借壳上市的目的;

2.买壳上市:所谓买壳上市,是指一些非上市公司通过收购一些业绩较差,筹资能力弱化的上市公司,剥离被购公司资产,注入自己的资产,从而实现间接上市的目的。国内证券市场上已发生过多起买壳上市的事件。

借壳上市的一般做法是:

第一步,集团公司先剥离一块优质资产上市;

第二步,通过上市公司大比例的配股筹集资金,将集团公司的重点项目注入到上市公司中去;

第三步,再通过配股将集团公司的非重点项目注入进上市公司,实现借壳上市。与借壳上市略有不同,买壳上市可分为“买壳——借壳”两步走,即先收购控股一家上市公司,然后利用这家上市公司,将买壳者的其他资产通过配股、收购等机会注入进去。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什么条件才能上市公司“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随时在我们官方平台进行提问,上百名专业律师会在第一时间为您解答。

更多财税咨询、上市辅导、财务培训请关注理臣咨询官网 素材来源:部分文字/图片来自互联网,无法核实真实出处。由理臣咨询整理发布,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处理。

企业税务筹划方案 首次免费咨询

400-835-0088

联系我们Contact Us

福建公司:泉州市晋江万达写字楼B座2306

香港公司:香港九龍观塘创业街25号创富中心1907室

厦门公司: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号新港广场15楼

电话:400-835-0088(企业财税资本问题24小时服务)

邮箱:zx@lichenkj.com

致客户To Customers

希望自己做的事让足够多的人受益,这是我

人生理想和目标。无论我们做的教育还是咨询还是资 本,都是在帮助别人成功。 -理臣创始人 李亚

了解更多Subscribe

理臣咨询微信二维码

关注理臣官方微信

CopyRight © 理臣咨询 版权所有 闽ICP备20008917号网站备案